袁弓夷被通緝 袁彌昌知情不報要負法律責任? 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23/07/04 16:21

最後更新: 2023/07/04 17: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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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和丈夫袁彌昌。(資料圖片)

警方國安法昨日高調懸紅通緝8名涉違國安法人士。特首李家超今日特別提到,親友舉報亦可獲懸紅。不少人關注袁弓夷、袁彌昌、容海恩一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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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會議員容海恩早於上年8月登報宣布與老爺袁弓夷斷絕關係,她昨日發文支持國安處決定,她今日在電台節目上話,自己沒有袁弓夷的聯絡方式,亦不知其身處位置,強調與袁弓夷撇清關係是為保護丈夫袁彌昌及家人。她呼籲袁弓夷盡快回港自首,認為是對他本人、家人及國家負責任的做法,只有回港才有機會解釋自己的行為,或可「還清白」。

容海恩︰已從法律角度提醒袁彌昌要小心

容海恩續稱,離婚不能解決問題,自己亦會向兩個女兒如實講述事件的進展,「袁弓夷是兩個女兒的爺爺是不爭的事實。」

至於袁彌昌,容海恩就話丈夫不在港,兩人昨日有通電話,透露袁彌昌收到不少電話,感到有壓力,亦會思考日後是否還有機會和父親會面,自己亦有從法律角度,提醒袁彌昌要小心,包括要考慮若與袁弓夷同住,會否被視為窩藏罪犯,以及雙方的錢銀關係等?

究竟市民「知情不報」是否要負法律責任?

資深大律師、行會成員湯家驊在同一節目就話,若市民知道被通緝者的位置,舉報屬義務,並非法律責任,因此不存在「知情不報」要負法律責任的情況。至於被通緝人士的親友可否給予金錢援助,湯家驊指出,本港沒有「牽連罪」,加上只要意圖只要不涉及支持「港獨」,便不構成違法;傳媒方面,若非借用平台協助宣揚他們的政治立場,正常訪問亦不成問題。

撰文 : 傅流螢